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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0-13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嘉荫县
 
征地拆迁公告:2025年8月29日,嘉荫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嘉自然资挂〔2025〕02号),其中CSX2025-02地块涉及常胜乡常家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该地块位于常胜乡人民政府东侧,四至范围为北至乡道Y008、南至常家村耕地、西至乡政府办公楼、东至灌溉水渠,用地面积475.39平方米,征收后土地用途明确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热站建设),竞得人为嘉荫县常胜乡人民政府,成交价6.084992万元。此前2024年1月,国道丹阿公路保兴至嘉荫段改扩建工程嘉荫境内路段曾发布征地预公告,涉及朝阳镇、保兴镇等5个乡镇12个村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26公顷,含集体农用地、国有林地等多种类型,目前该项目征地补偿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
 
拆迁补偿标准:参照伊春市统一区片综合地价体系,常胜乡常家村所在区域执行三类区片标准,综合地价为43元/平方米,集体土地补偿费由常胜乡人民政府统筹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村集体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落实到户。国道丹阿公路改扩建项目涉及的耕地、林地执行差异化补偿,耕地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2倍补偿,国有林地按林地补偿费40元/平方米、安置补助费35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中玉米、大豆等青苗按当年产值的1.1倍补偿,农田水利设施按重置成本价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常胜乡常家村地块征收因面积较小且不涉及住宅拆迁,主要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补偿款项在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后20日内拨付。国道丹阿公路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户,可选择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两种方式,选择社保安置的农业人口,由县人社部门将安置补助费折算为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体系,目前已为保兴镇保兴村、朝阳镇朝阳村等涉及村屯的36名被征地农民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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