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县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丰林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对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项目实行全流程信息公开。2025年3月,五营镇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扩建项目发布拟征收土地告知书,拟征收五营镇奋斗村集体林地1.3公顷,用于建设指挥中心附属训练场及物资仓库,告知书明确了征地用途、补偿标准及听证权利,目前已完成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奋斗村村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此外,红星镇生态移民安置配套项目于2024年11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红星镇建设社区周边国有建设用地2.7公顷,征收后用于建设移民安置区配套幼儿园。
拆迁补偿标准:全县实行两级区片综合地价,丰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辖区域为一类区片,综合地价45元/平方米;五营镇、红星镇、新青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区域为二类区片,综合地价41元/平方米。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方面,砖混结构房屋按780元/平方米补偿,砖木结构按550元/平方米补偿,简易房按220元/平方米补偿。地上附着物中,温室大棚按120元/平方米补偿,果树按生长年限补偿,幼树每株30元,盛果期果树每株200元。
拆迁安置政策: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安置与就业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土地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被安置人员,县就业服务中心为有劳动能力的被安置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已组织森林防火、家政服务等专项培训3场次,帮助28名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的被征收单位,给予补偿总额5%的奖励,奖励资金在完成搬迁后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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