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信息
倪某伟等6人
二、代理律师
鲁金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因房屋被违法强拆,在面临权益受损却不知如何有效维权的困境下向京平律所求助。鲁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积极收集证据,为原告制定了详细的维权策略,全力投入到案件代理工作中。
三、被告信息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四、审理日期
案件于2023年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受理,2025年6月23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在审理过程中,经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26日。
五、基本案情
2006年倪某伟户获批在长命村上泗组使用原宅基地110平方米建房,后建成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长命村上泗组上泗村56号房屋,并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2017年11月,原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瓶窑镇政府实施良渚遗址综合保护工程一期项目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倪某伟户房屋在实施范围内。2018年1月8日,倪某伟户房屋被拆除,拆除过程中瓶窑镇政府委托公证处对室内房屋现状及物品清点进行保全公证,并将室内物品搬出保管。倪某伟户房屋及附属物、鱼塘、园林等被损毁。
六、维权经过
倪某伟户房屋被强拆后,面对房屋及财产的巨大损失,他们四处寻求帮助,但因对相关法律程序不熟悉,维权之路困难重重。在得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此类案件方面的专业能力后,倪某伟等人联系到该律所。京平律所的鲁金艳律师介入后,仔细分析案件情况,指导倪某伟等人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房屋建设审批材料、房屋及附属物的照片和视频、物品清单等。同时,针对瓶窑镇政府的强拆行为,鲁律师从法律程序、补偿标准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了全面的维权方案。一方面,积极与瓶窑镇政府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对违法强拆行为承担责任并给予合理赔偿;另一方面,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倪某伟等人争取合法权益。
七、胜诉判决
一审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瓶窑镇政府赔偿倪某伟等6人损失13708140元及利息损失,在鸽宝山农居点为倪某伟等安置宅基地,支付临时过渡费、夏季及春节慰问费和水电补助款,并驳回其他赔偿请求。评估费由瓶窑镇政府负担。
二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第二至第五项,撤销第一项,改判瓶窑镇政府赔偿倪某伟等6人损失16813140元及利息(自2018年1月8日起按相应利率计算至赔偿款支付完毕之日止),驳回倪某伟等6人的其他上诉请求。评估费仍由瓶窑镇政府负担。二审判决综合考虑遗漏评估项目等因素,酌定增加赔偿金额,进一步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
八、律师说法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行政机关应严格依法实施征收补偿行为。若行政机关的行为被确认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且赔偿不应低于当事人原应得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对于被征收人而言,在面临权益受损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本案中,倪某伟等6人通过委托专业律师,积极维权,最终获得了较为合理的赔偿,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提醒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需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行政行为引发行政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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