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
征地拆迁公告:2025年4月23日,汤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汤旺河镇南山区域征地相关议题,明确对该区域内闲置木器厂地块及周边附属用地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北至南山环路、南至林业养护站边界、西至河道防护带、东至既有民居区,总用地面积约8.2公顷,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征收后拟规划为招商引资产业储备用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公告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现状调查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登记工作,并同步公开调查结果。
拆迁补偿标准:执行全县统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征收地块所在区域属于汤旺县二类区片,区片综合地价为41元/平方米,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方面,砖混结构厂房按850元/平方米补偿,砖木结构附属用房按620元/平方米补偿,生产设备按评估价值的90%给予迁移补助,厂区内树木根据胸径大小分档补偿,胸径10-20厘米的阔叶树每株补偿80元,20厘米以上的每株补偿150元。
拆迁安置政策:因本次征收区域无常住居民,主要涉及原木器厂承租商户的搬迁安置。对在规定期限(征收公告发布后30日内)完成搬迁并交付场地的商户,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2万元;对因搬迁产生的仓储费、运输费,凭有效票据给予最高1.5万元的据实补贴。相关补偿费用将在场地交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拨付至被征收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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