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征地信息 > 拆迁公告 >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信区2023年度 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

拆迁公告

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信区2023年度 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2号,广信区董团乡�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2-20

本文标题:202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信区2023年度 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2号,广信区董团乡中路村,枫岭头镇坑口村、永乐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信区2023年度
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2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上饶市广信区2023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饶自然资文〔2023〕2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信区将董团乡中路村,枫岭头镇坑口村、永乐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7.4695公顷(其中耕地5.28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1677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7.6372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物流仓储、城镇村道路项目建设。
         二、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5.2805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要督促广信区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你市要督促广信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五、你市要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2024年1月2日

>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