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丰)地征〔2022〕14号
北京丰科建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丰台科技园西区I园区建设及综合治理A地块项目,拟征收北宫镇(原长辛店镇)张郭庄村农村集体土地3.3430公顷(50.15亩)。2019年经北宫镇(原长辛店镇)张郭庄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与北京丰科建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进行了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补充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并就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丰台区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现状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项目位于北官镇张郭庄村(四至范围:东至京周公路新线、西至长辛店北十二路、南至长辛店一号路、北至规划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张郭庄村集体土地情况如下:
|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 工矿仓储用地 | 3.3147 | 49.72 |
| 交通运输用地 | 0.0283 | 0.42 |
| 合计 | 3.3430 | 50.15 |
上述地类以征地补偿安置公示的地类成果进行公告,后续因年度变更调查产生变化不再另行公告,以征地批复的地类及面积为准。
二、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和《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丰台科技园西区I园区建设及综合治理A地块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8]457号)实施本项目。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9年5月10日,张郭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43人,实到代表38人,其中同意代表38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对象、方式
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土地补偿费40万元/亩,征地面积50.15亩,土地补偿费总额2006万元;安置补助费44.27万/亩,安置补助费总额2220.1405万元。征地补偿费总计人民币4226.1405万元。
该项目不涉及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该项目已对相关土地及地上物的所有人、使用权人进行了补偿,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2年12月31日止),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丰台科技园西区I项目现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北官镇长顺三路北侧)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六、社会保障
征地后需将张郭庄村16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8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费将优先用于农转非及转非劳动力人员的安置。
七、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2年12月31日止),张郭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地址:丰台区丰台北路127号;邮编:100161;联系电话:63834003)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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