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丰)地征〔2022〕13号
北京丰科建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丰台科技园西区I园区建设及综合治理A地块项目,拟征收北官镇(原长辛店镇)东河沿村农村集体土地5.3726公顷(80.59亩)。2018年经北宫镇(原长辛店镇)东河沿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与北京丰科建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进行了征地补偿安置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补充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并就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丰台区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现状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项目位于北官镇东河沿村(四至范围:东至京周公路新线、西至长辛店北十二路、南至长辛店一号路、北至规划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东河沿村集体土地情况如下:
|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 耕地 | 0.0005 | 0.01 |
| 农村道路 | 0.0006 | 0.01 |
| 林地 | 0.0046 | 0.07 |
| 工矿仓储用地 | 4.6506 | 69.76 |
| 空闲地 | 0.1762 | 2.64 |
| 交通运输用地 | 0.5384 | 8.07 |
| 河流水面 | 0.0017 | 0.03 |
| 合计 | 5.3726 | 80.59 |
上述地类以征地补偿安置公示的地类成果进行公告,后续因年度变更调查产生变化不再另行公告,以征地批复的地类及面积为准。
二、北京市丰台区土地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和《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丰台科技园西区I园区建设及综合治理A地块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8]457号)实施本项目。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18年7月10日,东河沿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村民代表应到52人,实到代表48人,其中同意代表27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21人。
四、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对象、方式
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土地补偿费40万元/亩,征地面积80.59亩,土地补偿费总额3223.6万元;安置补助费24.38万/亩,安置补助费总额1964.7842万元。征地补偿费总计人民币5188.3842万元。
该项目不涉及青苗、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征收范围内涉及的集体非住宅房屋、公共附属设施等,补偿标准按照《长辛店镇东河沿村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西一区非住宅腾退补偿工作方法暨实施方案》、《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和《丰台科技园西区I项目东河沿村公共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协议》等执行。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该项目已对相关土地及地上物的所有人、使用权人进行了补偿,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2年12月31日止),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丰台科技园西区I项目现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长顺三路北侧)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六、社会保障
征地后需将东河沿村15名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7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费将优先用于农转非及转非劳动力人员的安置。
七、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2年12月31日止),东河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地址:丰台区丰台北路127号;邮编:100161;联系电话:63834003)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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