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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拆迁公告: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拆迁范围征收睢阳区宋城街道大吴社区吴庄村民组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7-01

本文标题: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拆迁公告: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拆迁范围征收睢阳区宋城街道大吴社区吴庄村民组集体耕地园地农用地共6.6163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39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商政土〔2022〕1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拆迁公告:商丘市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拆迁范围征收睢阳区宋城街道大吴社区吴庄村民组集体耕地园地农用地共6.6163公顷

  一、同意你市转用并征收睢阳区宋城街道大吴社区吴庄村民组集体耕地5.9461公顷、园地0.5201公顷、其他农用地0.1501公顷,共计6.6163公顷(其中耕地5.9461公顷),作为你市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睢阳区要坚决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6.4662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睢阳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睢阳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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