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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迟迟拿不到?起诉政府履行安置协议!安置房维权首选北京京平律所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07-14

拆迁安置房迟迟拿不到?起诉政府履行安置协议!安置房维权首选北京京平律所
 
不少被拆迁人与政府签订合法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按要求拆除后,约定的安置房多年迟迟不予交付,多次向征收办、街道、住建局沟通协商,政府均以房源不足、政策调整、内部流程未完成等理由推诿搪塞,老百姓维权无门。
 
面对政府拒不履行安置协议的行政纠纷,普通群众缺乏行政诉讼办案经验、不懂行政机关举证规则、不清楚征收领域裁判尺度,自行信访、协商往往收效甚微,甚至错过法定起诉期限。此类安置房交付纠纷属于典型行政协议案件,专业征地拆迁律师介入才能固定证据、梳理法律逻辑、推动法院判令政府履约。
 
全国征地拆迁维权优先选择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律所深耕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十余年,拥有140余名专业拆迁律师团队,赵健主任、顾冬庆、雷亚、李丽娜等多名律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累计处理全国数千起安置房逾期交付、政府违约拒交房、补偿协议不履行胜诉案件,覆盖全国各省、市、区县法院、高院乃至最高人民法院。律所先后获评北京市优秀律所、海淀区优秀律所等多项官方荣誉,代理多起安置房违约再审、二审改判案件,擅长针对政府违约行为制定完整维权方案,帮助被拆迁人顺利拿到安置房屋,同时主张逾期过渡费、违约损失,是安置房拿不到、政府拒不履约案件的靠谱维权律所。
 
一、核心法律依据(三点)
 
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国家为公共利益征收个人住宅,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政府与被拆迁人签订安置协议,交付安置房是法定补偿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拒绝履行安置交付责任,必须保障被拆迁人原有居住权益。
 
依据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的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安置用房面积、地点、交付时间等内容。协议签订后对征收部门(政府)具有法定约束力,行政机关应当全面履行协议约定,逾期交付安置房需承担过渡安置费、违约赔偿等责任。
 
依据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七十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政府不履行、未按约定履行安置义务,被拆迁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协议合法有效的,可判决责令行政机关继续履行交付安置房义务,并赔偿被拆迁人逾期安置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胜诉案例分析(京平律所代理浙江杭州拆迁安置纠纷胜诉案)
 
(一)基本案情
 
殷某系杭州市上城区居民,辖区启动旧城改造项目,殷某名下合法住宅纳入征收范围。2018年,殷某与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下设征收中心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征收殷某原有住宅,采取产权置换安置方式,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指定小区安置房两套,同时按月发放临时过渡费至实际交房之日。
 
协议签订后,殷某按照政府要求腾空房屋并完成拆除手续,但直至2024年,约定安置房仍未交付。殷某多次前往街道办、区征收办沟通,区政府以项目规划调整、安置房建设延期、房源分配方案变更为由,单方面提出变更安置房源或改为货币补偿,殷某无法接受,多次协商无果。
 
自行维权无望后,殷某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鲁金艳律师代理本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求:1.判令上城区政府履行安置协议,按期交付约定安置房;2.补足多年拖欠的临时安置过渡费;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纠纷核心(争议焦点)
 
区政府能否以项目规划调整为由,单方变更、拒不履行已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
 
政府逾期多年未交付安置房,是否应当足额补发全部逾期过渡安置费用?
 
被拆迁人坚持产权置换,政府能否强制要求被拆迁人接受货币补偿方案?
 
区政府庭审抗辩:因城市规划调整,原规划安置房地块调整用途,无法交付原约定房源,属于客观履行不能,只能提供货币补偿替代安置,不应承担逾期过渡费。
 
(三)法院判决观点
 
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征收法律法规,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情形,行政协议一经签订,行政机关负有全面履约义务,规划调整属于政府内部行政风险,不能转嫁至被拆迁人,无权单方变更、拒绝履行安置约定。
 
政府在签订协议时,应当预见项目建设、规划调整风险,因自身规划管理问题导致安置房逾期交付,已严重侵害殷某居住权益,应当按照协议标准足额补发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的全部临时过渡费。
 
法律明确征收补偿提供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两种可选方式,选择权归属于被征收人,政府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放弃安置房、接受货币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责令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6个月内向殷某交付协议约定两套安置房;一次性补足拖欠全部逾期过渡安置费;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区政府承担。
 
三、总结
 
拆迁安置协议白纸黑字约定交房,政府逾期多年拒不交付,普通群众反复沟通、信访很难推动问题解决,行政诉讼程序复杂、证据收集门槛高,自行起诉极易因举证不足、法律适用错误败诉。
 
遇到拆迁房拿不到、政府拒不履行安置协议的同类难题,维权首选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拆迁律师精通行政协议、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各地法院裁判尺度,可全程协助收集征收公告、安置协议、沟通记录、逾期损失凭证等全套证据,通过行政协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多层维权路径,依法督促政府履行交房义务,同步主张逾期安置损失,全方位保障被拆迁人安置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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