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棚户区改造违规强拆决定被撤销胜诉案例
在农村拆迁进程中,补偿标准纠纷屡见不鲜。部分征收方为降低成本,常以各种理由压低补偿,如本案中,将张先生房屋宅基地所在村庄划为农村棚户区,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征地拆迁,批准集体土地征收后一并征收宅基地,却给出严重偏低的补偿安置。这类拆迁案件本质上属于行政类案件,涉及土地征收、行政决定等复杂法律关系。
当遭遇此类纠纷,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寻找当地律师维权。原因在于,当地律师可能与当地行政机关存在各种关联,在处理行政案件时,难以保持独立和客观,可能无法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面对困境,当事人亟需寻找专业且不受地域限制的律师团队,为维权之路指明方向。
【以案说法】棚户区改造违规强拆决定被撤销胜诉案例
陕西西安的张先生,在村内拥有宅基地房屋,原本平静的生活因征地拆迁被打破。2018年起,当地行政机关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将张先生房屋所在区域纳入征收范围。2019年集体土地征收获批后,张先生的宅基地和房屋面临征收。然而,征收方给出的补偿安置严重偏低,张先生拒绝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2021年4月,征收方一系列强势举措让张先生陷入绝境。先是作出《补偿结果通知书》和《拆迁预评估报告》,短短3天后,又接连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和《强制拆除决定书》,意图通过连环法律文书推进强拆,形势十分严峻。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京平律师事务所宋金玉律师介入案件。宋律师对征收方出具的法律文书逐一剖析,发现其中存在诸多违法之处。
对于《征收补偿决定》,宋律师指出其依据的《拆迁预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问题。评估报告未保障张先生的陈述申辩权和申请复核评估权,在实地查勘、签章等方面也不符合房地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且补偿决定作出时间与评估报告送达时间相近,显然不合理。在法庭上,宋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其主张,认定《征收补偿决定》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予以撤销。
针对《强制拆除决定书》,宋律师提起行政诉讼,从法律层面有力抗辩。一方面,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在征收中不具备强制征收权,满足条件时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案《强制拆除决定书》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基于“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在《征收补偿决定》已被撤销的情况下,该《强制拆除决定书》失去前提依据。
【开庭结果】法院撤销强制拆除决定书
最终,法院支持张先生的请求,撤销了《强制拆除决定书》。
若张先生选择当地律师处理此案,可能因地域关系受到诸多限制,难以深入挖掘案件违法点,更难以在法庭上与行政机关进行有力对抗,案件走向极有可能以败诉告终,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办案过程受阻碍
拆迁行政类案件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选择专业律师至关重要。北京律师团队不受地域限制,在处理全国范围内的拆迁案件上经验丰富,能够突破地方因素干扰,从专业法律视角精准找出行政行为违法之处,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维权策略。
像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拆迁维权领域,拥有众多成功案例和专业律师团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因此,当遭遇农村拆迁补偿纠纷时,当事人应果断选择北京专业律师团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