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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家具因拆迁补偿被断电维权胜诉案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18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家具因拆迁补偿被断电维权胜诉案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今天,厂房拆迁成为常见现象。然而,因拆迁补偿标准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厂房拆迁补偿标准纠纷的产生,往往源于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在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分歧。拆迁方可能基于成本等因素,给出的补偿难以满足被拆迁方维持原有生产经营或生活水平的需求;而被拆迁方则希望获得合理且充分的补偿,以弥补因拆迁造成的损失。​
 
当遭遇此类纠纷时,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但需要明确的是,厂房拆迁案件属于行政类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存在显著差异。在这类案件中,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通常作为行政主体参与其中。若选择当地律师维权,可能会面临诸多潜在问题。比如,当地律师可能因与当地行政机关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在维权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干扰,无法全心全意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因此,不建议当事人寻找当地律师处理此类纠纷。
 
【以案说法】家具因拆迁补偿被断电维权胜诉案
 
某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便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该公司于2010年在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从事家具生产与销售业务。2017年,该地块被纳入拆迁范围。由于某家具有限公司未与相关部门就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公司未能完成搬迁。此后,该公司遭遇断电情况,且供电一直未恢复。这一断电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原材料无法加工,订单无法按时交付,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面对这种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石先生意识到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王维雪律师、魏巍律师、吕秋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律师们首先指导某家具有限公司确定断电主体。石先生前往某市供电局要求恢复供电,却被告知断电是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某市供电公司作出的通知,供电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恢复供电。律师由此明确,断电销户系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合某市供电公司作出的行政行为。​
 
随后,律师指导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鉴于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是某市政府成立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律师决定以某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庭审中,某市人民政府提出两大抗辩理由:一是认为某家具有限公司起诉已超过起诉期限;二是主张断电行为与征地拆迁无关,《通知》属于内部行为,被诉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针对这些说法,京平拆迁律师提交了与某市供电所工作人员对话的录音光盘以及文字翻译复印件作为关键证据。该证据清晰地证明,石先生是在与供电所工作人员交谈后,才知晓公司被断电是某市人民政府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的行政行为,由此说明公司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
 
【开庭结果】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判决:一是确认被告某市人民政府对原告某家具有限公司作出的断电销户行为违法;二是责令被告某市人民政府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通知第三人某市供电公司对原告某家具有限公司恢复送电。这一判决结果,为某家具有限公司挽回了损失,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案件走向可能截然不同
 
假设此案由当地律师办理,案件走向可能截然不同。当地律师或许因受到各种外部因素影响,无法像北京律师那样深入调查取证,难以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要点。在确定被告主体时,可能无法清晰判断某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与某市政府之间的责任关系,导致起诉对象错误,延误维权时机。在庭审过程中,面对某市人民政府的抗辩,可能因缺乏足够的专业能力和诉讼技巧,无法有力反驳,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案件可能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当事人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
 
因此,对于拆迁行政类案件,尤其是像厂房拆迁补偿这类复杂的纠纷,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寻找北京律师办理。北京律师凭借丰富的拆迁行政案件处理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独立于地方行政干扰的优势,能够更全面、深入地分析案件,制定精准的维权策略,在法庭上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和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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