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养殖场被认定违章建筑缺乏依据维权案件
在企业拆迁过程中,补偿标准往往是矛盾的核心。拆迁方给出的补偿与企业主预期差距巨大,加之行政机关对企业建筑的认定与处理,更是加剧了矛盾。拆迁案件本质上属于行政类案件,涉及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使、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等复杂法律问题。若寻找当地律师维权,可能因各种客观因素,难以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面对这类纠纷,当事人该如何破局?如何选择专业且可靠的律师,成为维权的关键。
【以案说法】养殖场被认定违章建筑缺乏依据维权案件
孙先生的遭遇,正是众多企业拆迁补偿纠纷中的典型案例。孙先生是淄博市某村村民,早在1999年初,为支持村庄发展,他与村委会签署协议承包村里土地建设养殖场,并一直依约缴纳土地租赁费用。多年来,养殖场平稳经营,却在2018年突遭变故。当年11月22日,淄博市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孙先生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将其经营多年的养殖场认定为违章建筑,要求在2018年12月4日前自行拆除。
这突如其来的认定,让孙先生困惑不已。此后,12月10日和17日,该局又相继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面对这样的局面,孙先生深知仅凭自己难以应对,果断决定寻求专业人士帮助维权。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陈婉枫律师介入后,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剖析。律师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认定建筑物是否为违章建筑,需明确房屋建造时间以及是否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且处罚决定应当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然而在本案中,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既未对涉案建筑物的建造时间、是否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作出认定,也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涉案建筑系违章建筑。
由此可见,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缺乏事实与职权依据,理应撤销。随后,在律师的指导下,孙先生向淄博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结果】法院判决撤销被告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被告淄博市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2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孙先生后续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奠定了坚实基础。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可能面临诸多不利局面
倘若孙先生选择当地律师处理此案,可能面临诸多不利局面。由于拆迁案件常涉及当地行政机关,当地律师可能在调查取证、与行政机关沟通以及诉讼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和干扰,难以完全站在当事人立场全力维权。
而北京的律师团队,尤其是像京平律师事务所这样专注于拆迁行政案件的专业团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突破地域限制,深入分析案件关键要点,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在拆迁行政类案件中,专业律师的选择直接影响案件走向,选择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拆迁纠纷中赢得主动的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