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违法维权案件
在农村地区,拆迁工作本应是推动地方发展、改善村民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然而,现实中因拆迁补偿标准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此类纠纷往往源于多种因素,如征收方对补偿标准的制定未充分考虑村民实际损失,在计算房屋价值、土地补偿、附属设施补偿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处;或是在征收过程中程序违法,未依法进行公告、未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等。
当村民面临这样的纠纷时,往往陷入困境,不知所措。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拆迁案件属于行政类案件,由于这类案件涉及与政府部门的对抗,地方律师可能因各种因素存在执业限制或不便,以充分维护当事人权益,因此不建议当事人寻找当地律师维权。
【以案说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违法维权案件
以罗先生的案件为例,其遭遇正是农村拆迁补偿纠纷的典型写照。罗先生作为四川省盐边县桐子林镇的村民,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所在区域被纳入征收范围。罗先生认为县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存在实体和程序违法问题,他主张的征收决定违法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补偿标准不符合实际价值、征收程序中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等,这些都直接关系到他应得的拆迁补偿利益。罗先生就此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但遗憾的是,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晏红霞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开展工作。晏律师仔细整理现有材料和证据,依据案件具体情况精心梳理维权方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晏律师对县人民政府征收决定的实体和程序问题提出异议,并指出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存在错误,认为原审判决在证据采纳上存在偏差,导致事实认定不清。
二审期间,县人民政府虽提交了新证据,但法院经审理认为罗先生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并予以支持。
【开庭结果】确认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最终,法院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虽基本清楚,但适用法律和裁判结果不当,依法应予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二审法院撤销了原审行政判决,确认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可能会面临诸多困境
假设罗先生当初选择了当地律师处理此案,可能会面临诸多困境。当地律师可能因与当地政府部门存在各种关联,在办案时有所顾虑,无法毫无保留地为罗先生争取权益。而且,在处理行政类拆迁案件方面,北京地区的律师往往具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更深入的专业知识。
北京作为全国法律资源汇聚的中心,律师接触到全国各地复杂多样的拆迁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更为透彻,能够精准运用法条、政策和规范,提交有力的证据,从而在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对于涉及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不符等行政类纠纷案件,当事人一定要优先考虑寻找北京律师办理,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