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棚户改造拆迁补偿胜诉案例:旧城改造征收申请信息公开维权胜诉案
在征地拆迁领域,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难以达成一致,政府信息公开又受阻的情况屡见不鲜。李先生与罗女士就曾面临这样的困境,他们在荆州市某区的房屋因旧城改造项目面临征收,却因补偿分歧和征收信息缺失而陷入维权僵局。
最终,在京平拆迁律师的全力帮助下,他们成功打破困局 —— 法院判决荆州市某区征收办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对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一、案例初始状况
李先生与罗女士在荆州市某区某街道拥有国有土地上的住房,因当地旧城改造项目面临征收。然而,他们与征收方就拆迁补偿款未能达成一致,尚未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为核实征收项目的合法性,两人于2019年4月3日以邮寄方式向荆州市某区征收办申请公开征收相关信息。但征收办在签收后,直至法定期限届满都未作出任何答复,也未公开相关信息,这种不作为严重侵犯了李先生与罗女士的合法权益,使其陷入信息缺失、维权无据的困境。
二、办案经过与证据收集
在遭遇征收办的不作为后,李先生与罗女士在京平拆迁律师库建辉律师、桑兆玉律师的指导下,决定通过行政诉讼维权。律师团队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关键作用,指导当事人收集了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的邮寄底单、妥投证明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当事人已向荆州市某区征收办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且征收办进行了签收。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围绕征收办未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这一核心问题,制定了严谨的诉讼策略,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开庭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过程中,荆州市某区征收办辩称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试图逃避责任。但李先生与罗女士在律师指导下提交的有力证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依据2019年4月3日修订之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定征收办在法定期限内未答复的行为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荆州市某区征收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原告于2019年4月3日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专业意见与建议
从本案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然而,在实践中,部分行政机关存在消极应对、拒不公开的情况。当公民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至关重要。
在此,作为专业律师,我们强烈建议,当您在拆迁等事务中遭遇类似困扰,面临权益受损却不知如何应对时,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收集有效证据,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征地拆迁维权领域,拥有众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过硬的律师,如本案中的库建辉律师、桑兆玉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维权案件。选择京平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选择放心,我们将全力以赴,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应有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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