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拆迁补偿案例分析:企业石料厂不明人员施工申请查处案。本案主要讲述了孙先生等三人承包建有石料厂,因济南市规划调整生产中断。2018 年左右,他们发现涉案区域有不明人员施工,现场无施工许可信息,其出示许可证要求未得到回应。于是在京平律师事务所桑兆玉律师的指导下,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和济南市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得知涉案土地尚未征收,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且属非建设用地,认定施工行为违法。律师指导孙先生等三人向某区城管局申请对违法施工行为调查处理,城管局以不在其职权范围内为由未查处并将申请转至某街道办。孙先生等三人在律师指导下向济南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采纳律师观点,认定某区城管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判决责令其对违法施工行为立案调查。
一、在本案中,如何向当事人解释法庭的判决结果:
首先,法院认定某区城管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这意味着城管局之前以申请事项不在其职权范围内为由,不对违法施工行为予以查处并且将申请转到某街道办的做法是错误的。
就像律师之前所主张的,依据济南市关于行政权力清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相关规定,对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是某区城管局的职责。而且,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也认定在某区查处上述违法施工行为属于某区城管局的法定职权。
此次判决责令某区城管局对上述违法施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结果。比如说,如果有一个商家没有营业执照就开业经营,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该去调查处理,否则就是没有履行职责。在咱们这个案子里,某区城管局就相当于那个没有履行职责的部门,现在法院要求他们必须行动起来,对违法施工行为展开调查。
这一判决为律师后续维护合法权益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接下来,城管局就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去做,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律师要密切关注城管局的行动,如果他们没有按照判决执行,律师还有相应的法律手段来保障律师的权益。比如,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之,这次的判决是对律师诉求的有力支持,是律师在维权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二、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通过以下努力为当事人赢得纠纷:
指导信息公开申请:首先指导孙先生等三人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信息公开,了解到涉案土地尚未征收的事实。接着指导他们向济南市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得知涉案土地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且属于非建设用地。这些信息公开的申请为后续的维权行动提供了关键的事实依据。
证据梳理与案情分析:在获取相关信息后,再次梳理证据、分析案情,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
申请调查处理:指导孙先生等三人向某区城管局申请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尽管城管局未处理,但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基础。
充分论证争议焦点:在庭审中,针对查处违法施工行为的职权是否属于某区城管局这一争议焦点,京平拆迁律师依据济南市相关规定和市政府的复议决定,发表了明确的观点并进行了充分论证,指出该职责属于某区城管局。
例如,在信息公开申请阶段,通过获取土地未征收和土地性质等关键信息,明确了施工行为的违法性前提。又如,在论证争议焦点时,律师准确引用济南市关于行政权力清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具体规定,增强了论证的说服力,最终使得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
三、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主要利用了以下证据和法律依据:
涉案证据:
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信息公开,获悉涉案土地尚未征收。
向济南市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得知涉案土地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属于非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
依据济南市关于行政权力清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问题的规定,指出对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是某区城管局的职责。
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亦认定在某区查处上述违法施工行为属于某区城管局的法定职权。
四、在本案中,如果没有京平拆迁律师的介入,会有怎样的发展:
可能无法判断施工违法性及获取证据,抗议被施工方忽视;可能不懂向正确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获取不到关键信息;可能不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城管局履职;庭审中可能无法清晰表达诉求和论证,导致法院难支持主张。总之,可能维权艰难,难以制止违法施工、维护自身权益。
五、在本案中,京平拆迁律师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指导信息收集:指导孙先生等三人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和济南市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获取涉案土地尚未征收以及被划入非建设用地等关键事实,为判断施工行为违法提供依据。
制定维权策略:梳理证据、分析案情,指导向某区城管局申请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参与诉讼并论证:在行政诉讼庭审中,指出涉案土地和施工行为的违法性。针对查处违法施工行为的职权归属这一争议焦点发表观点并充分论证,依据相关规定明确该职权属于某区城管局。
最终推动胜诉:使得法院采纳观点,认定某区城管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决责令其对违法施工行为立案调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律师:
桑兆玉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2010年开始执业,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非权益合伙人,2019年度胜诉先锋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桑兆玉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房屋买卖纠纷领域的法律业务,业务遍及全国21个省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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