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您的位置: 首页 > 律师讲堂 > 律师说法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的现实问题...

律师说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的现实问题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8-02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在城市化进程中起到改善人民生活条件、老旧城区改造、城市环境焕新的重要作用。但是城市房屋征拆中,各种社会问题屡见不鲜,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之间的矛盾难以忽视。律师在解决征收拆迁纠纷中,经常遇到程序不合法、缺少征收文件、暴力逼迁等诸多乱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增加了群体性事件出现的风险。今天,我们就来详细梳理下这些征收拆迁中出现的现实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的现实问题

  1.征收难以逃脱商业利益干扰

  公共利益是法律规定的实施征收的唯一前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要法律参考依据,该条例通过抽象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公共利益的范围,但是仍然为商业利益寻租留下了空间。但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例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等内容,虽然规定了相应的市、县级审查与提交地方人大审议的审批制度,但迫于地方政府发展及土地财政的压力,很难避免商业利益对政府判断公共利益的干扰,预以合法化的手段实现商业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的现实问题

  2.评估程序流于形式

  从我国征收拆迁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征拆争议的产生都源于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使被征收人不满意,从而使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房屋补偿方案不能达成一致。而房屋价值评估直接影响被征收房屋的具体价格,直接关系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实地评估程序中,当地征收部门往往难以公平补偿原则,评估机构的选择及确定,评估过程的展开都流于形式,难以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而以这样一份评估报告实施征收拆迁,很难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3.征收决定文件不统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但是对于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具体文件,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却各有所依,且鲜有地区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地区征收依据文件没有规定而情况下,给征收决定的做出留下了可以操作的空间,加大了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的现实问题

 

  4.逼签逼迁现象层出不穷

  征收拆迁维权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主体案件,征收方往往享有较多的公共资源,并可以利用这些资源和地位优势,对处于弱势一方的被征收人实行各种打压方式,以此逼迫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逼迫被征收人搬迁。停水、停电、封路、人身攻击、尾随骚扰、限制人身自由,这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令禁止的暴力拆迁手段看起来危言耸听,令人不可思议,但却正在广大被征收人身上不断上演着。这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综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权力寻租空间、程序不规范、规定不健全以及暴力逼迁等多种现实问题,严重损害着被征收人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安全。如果您遇到以上问题,发现了征收拆迁过程中的不合法之处,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避免错失了解决拆迁争议的最佳时机,将损失降到最小,运用法律的的武器力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一个满意的征收补偿结果。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