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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不办房产证会怎么样,如果房产证遗失了怎么办?
法律保护受限:房产证是合法拥有房屋的重要证明。没有房产证,在法律上可能会面临一些限制和风险,例如在涉及房产纠纷或法律诉讼时,可能会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4-03-07 11:35:48 -
拆迁房买卖受法律保护吗,拆迁房买卖具体流程和需要注意什么?
拆迁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不同,需要了解当地政府对安置房买卖的相关政策,比如能否过户,过户需要什么流程,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如果你有购买拆迁房的意愿,建议在购买前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4-02-27 10:34:21 -
本拆迁补偿条款独立于买卖合同是什么意思,出现问题该如何维权?
当考虑购买涉及拆迁补偿的房产时,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注意。首先,了解拆迁补偿政策是至关重要的,包括补偿计算方式、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其次,核实房产的产权情况,确保产权清晰无纠纷。此外,查看拆迁补偿协议,了解补偿金额、方式和搬迁期限等条款也很重要。
发布时间:2024-02-05 10:51:50 -
征地拆迁房屋院落空地需要补偿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发布时间:2023-07-04 13:34:55 -
抵押房屋遭遇拆迁应该如何处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第39条规定,抵押人占用与管理的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发布时间:2022-09-09 09:36:19 -
房屋征收拆迁房屋价值评估时间很重要,需要考虑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延迟补偿的原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参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也就是说,如果在征收决定公告之后,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者出具评估报告后一年内未作出补偿安置,此时不宜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补偿的评估时点。
发布时间:2022-05-24 11:20:52 -
被抵押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
被抵押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即使房屋抵押给银行了,抵押人(房主)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依然是补偿给房屋抵押人(房主),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发布时间:2021-12-28 09:31:3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流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流程,04、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人民政府审查后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并在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内发布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的公告,确定房屋征收拆迁范围四至,不得进行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进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办理工商登记、事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不超过一年,通知内容大体与公告一致。
发布时间:2021-12-10 16:10:05 -
买房子选大产权房(普通商品房)还是小产权房(乡产权房)好?
买房子选大产权房(普通商品房)还是小产权房(乡产权房)好?小产权房(乡产权房)即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签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并非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个通用名称。
发布时间:2021-12-03 09:56:19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间点如何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间点如何确定?法院不能轻易轻易否定“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机的合理性。判决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1)注意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的幅度,并考虑评估报告的 "适用有效期 "。要参照《房地产抵押评估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自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无正当理由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一般宜在一年内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或补偿决定。
发布时间:2021-12-02 11:02:46 -
江苏省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办法
江苏省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管理办法,采用统一安置方式的,其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建筑面积×110%。采用统一复建、自拆自建方式的,其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建筑面积×100%。
发布时间:2021-12-27 13:47:15 -
农村宅基地一定要确权吗?
农村宅基地一定要确权吗?然而,在去年办理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有不少村民已经发现,村里开展了这项工作后,自己却被告知不能确权,有的是因为乱占耕地建房,没有合法手续,还有因为宅基地和房屋的纠纷,无法确权。那么问题来了,在农村,宅基地要不要确权?宅基地确权不确权会产生什么问题呢?这篇文章来给大家揭晓答案。
发布时间:2021-12-17 10:11:15 -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好处
对村民来说,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什么好处?1、保护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可以保障农民对其土地使用权不受侵犯,即使受到侵害,在法律上也可以作为重要证据,以求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1-10-21 09:42:29 -
农村宅基地如何继承过户转让
依据新《土地管理法》第12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与此同时,《不动产登记条例》第5条还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当适用《不动产登记条例》。另外,《不动产登记条例》第14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申请变更登记的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自然状态发生变化的,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这样,宅基地户主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21-10-19 1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