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土地征收胜诉:未同意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承包地上种植的庄稼和树木被强制铲除
【原告】郑先生等六人
【被告】洪洞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郑先生等六人是山西省洪洞县甘亭镇某村村民,在本村依法承包了部分耕地,郑先生等六户村民在耕地上种植了庄稼和树木,作为主要的家庭生活来源。之后,郑先生等六人承包的耕地面临行政征收,因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偏低,加上郑先生等六人并未在村里见到正式的征收文件,谨慎的郑先生等六人并未贸然签署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然而就在郑先生等六人持续关注征收进程的时候,2021年5月16日,在未接到任何口头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郑先生等六人的耕地被强制清表,树木被全数铲除,土地也被全部围蔽。突如其来的清表行为不仅使郑先生等六人的家庭陷入恐慌,同时也对郑先生等六人的合法财产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郑先生等六人决定共同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辛晋敬、蔡晓仪、刘春丽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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