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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地”改革试点倒计时,哪些法律条款将暂停失效!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发布时间:2018-11-28 10:10:12 -
拆迁评估复核谁掏钱?上学就医去哪里?
评估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必经程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虽未明确规定必须评估,但由于农村自建房“各种各样”,在明确拆迁补偿数额时各地方大多规定“评估确定”。但评估结果并非每次都客观公正、尽如人意。拆迁户享有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鉴定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8-11-21 09:33:28 -
土地可以生钱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草案新亮点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一年之前,即2017年10月3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相隔一年,提交二审,修改如此谨慎
发布时间:2018-11-01 09:58:45 -
2018年提高企业征收补偿的关键点
近日,京平拆迁律师接待了一位拆迁户的咨询,该拆迁户在村集体里有宅基地和住宅,同时还有一个养殖场,现在都面临征收。对宅基地的征收补偿拆迁户通过咨询明白了很多,但对自己的养殖场的拆迁补偿还是心里没底。京平拆迁律师发现对于企业的征收补偿很多拆迁户也都是不够了解,今天就与大家一起聊聊企业面临征收的一些关键点。 一、征收给企业造成的困境 企业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和经营,投入的成本大,企业能够正常运转还要支出相应的时间成本。企业用地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是需要经过合法审批的。同时,建筑成本和机器设备的安装也都是必
发布时间:2018-04-04 09:40:42 -
国土资源部颁布宅基地确权最新规定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老百姓因为宅基地没有确权,经常拆迁户威胁。不仅没有安置房,得到的拆迁补偿款也是少得可怜,甚至因为没有证件、超面积、一户多宅等问题直接以违章建筑名义违法强拆,让老百姓无家可归! 没证件,房屋就不是合法的吗?超面积就是违章建筑吗?进城打工落户,老家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面对嚣张的拆迁办,咱们老百姓一样可以挺直腰杆说话。关于宅基地方面的一些常见问题,京平拆迁律师为您解读:宅基地确权最新规定。 一、不动产权证书发新停旧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通知,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均已完成不动产统
发布时间:2017-12-14 09:57:48 -
拆迁律师解读农村土地确权注意事项
一、究竟什么是土地确权? 为了解决过去土地权属不清楚,没有正规的法律证件等问题,针对所有类型土地的权利归属、用途性质等进行确认,并由中央统一发证,在法律关系上把土地的归属关系完全确立下来,确权证书是证明土地归属自己的法律凭证。 土地确权之后,过去农村土地的两权将变成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其中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给农民更多的财产权益。 二、农村哪些土地不能得到确权? 根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不得进行登记发证的土地包括: 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
发布时间:2017-11-02 10:14:20 -
同样都是房子,征收拆迁补偿却有高有低的原因在这里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批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等因素密切相关,所以如果想知道自家房屋到底值多少钱?应该如何补偿?就需要先结合自家房子的情况,对号入座,做到心里有数,不至于在拿到评估报告结果时一头雾水,不知给的征收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房屋的性质、用途? 因房屋的性质和用途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因此想知道自家房子怎么补偿之前,先搞清楚房子的性质和用途。 根据用途,房屋分为:一是住宅房屋;二是非住宅房屋,即住宅以外其他用途的房屋。其又可以分为:营业性用房和非
发布时间:2017-10-26 10:34:49 -
定了!土地承包期届满再延长30年,对农民是好还是坏?
昨日的重磅消息无疑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那么,此次国家提出承包期延长30年,传递出哪些信号?是否能从中看出未来农村走势的一些端倪?现在为您带来深层解读。 一、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赋予农民更多权能 2016年国家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三权
发布时间:2017-10-20 10:09:36 -
农村房屋拆迁私自买卖宅基地有没有拆迁补偿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土地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涉及征地拆迁,买卖合同的效力以及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北京、上海、青岛、山东、江苏等高级人民法院都发布相关指导意见。因为每个地区对此都有具体的规定,每一个案件都具有特殊性,建议大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不可盲目生搬硬套,以免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
发布时间:2017-07-10 10:01:09 -
《土地管理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亮点解读
2017年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现行《土地管理法》最近的一次修订是2004年,十几年来,土地管理法的实践在不断的发展,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制度需要上升到法律才能更好的推广,因此,对现行土地管理法的再次修订也是必要和迫切的。该意见稿一旦通过生效,上升到法律,会与老百姓的生活发生紧密的关系,京平拆迁律师就修订意见稿做个简单的解读,一睹该意见的风采! 此次修订意见对现行法的36个条文作了修正,修正后仍为8章86条。在这36条的修正中,删除六条,增加六条,增补删
发布时间:2017-06-26 09:31:16 -
拆迁办不在协议上签章 协议仍成立
虽然有拆迁补偿协议,但如果拆迁办不签章,但拆迁户实际已经交付了待拆迁房屋,那么协议有效吗?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日前终审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认定协议有效。就此,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健作出详细解读。 因项目建设需要征占屠先生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田家府村的房屋,2013年10月16日,屠先生与北京通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方签订集体土地非住宅搬迁补偿协议。 协议内容为:屠先生占地面积4073.77平方米的房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给予全部搬迁补偿款总额共计5600546元。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腾
发布时间:2017-05-26 14:03:23 -
关于房屋拆迁冻结,这些你都知道吗?
何为拆迁冻结? 拆迁冻结就是拆迁公告已经发布,政府已经划定了拆迁范围,在一定期限内需要对拆迁范围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制定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给房屋产权人以合理的拆迁补偿,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某些活动。 被冻结的行为 1.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2.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3.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4.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5.户口变动,尤其是将户口迁入到即将被拆房屋所在户口;6.在耕地上抢种青苗等。 如
发布时间:2016-12-26 18:27:28 -
2018年享受国家1000亿补贴的那些人中可能就有你
最近几年农村土地改革势头不断加大,各项便农利农的政策也层出不穷: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鼓励农民依法有偿退出宅基地等方式盘活农村经济,给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权益。近日,财政部又放大招了,拨付近千亿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 近日根据财政部最新消息,为了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财政部会同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等4项民生类预算指标,并要求各省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预算编制,安排好指标后发放。这可谓是在民生保障方面挥出的又一大手笔,让我们先来详细了解一下: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
发布时间:2017-12-15 10:08:21 -
浙江衢州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山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常山县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障集体土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04 11: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