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齐哈尔城市拆迁政策:铁路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政策及解析
为完善区域铁路网络、提升运输能力并服务国防建设,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正式启动富裕至嫩江至加格达奇铁路改造工程(建华段和铁锋段)的土地征收工作。此次征收涉及建华区和铁锋区共2.9676公顷土地,其中集体土地占2.3035公顷,国有土地占0.6641公顷。市政府已发布征收预公告,明确了土地用途、调查要求及补偿原则,并特别强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任何抢栽、抢种、抢建行为均不予补偿。
一、项目征收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齐齐哈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铁锋区,总面积2.9676公顷,其中国有土地0.6641公顷,集体土地2.3035公顷,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契合当前拆迁政策要点
(一)公共利益导向明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征收是合法的。本铁路改造工程旨在提升黑龙江省西北部的铁路运输能力,缓解既有线路运力紧张,满足客货运需求,加强沿线城镇经济联系,促进资源开发和产业升级,助力东北振兴,同时增强边疆地区的国防运输保障能力,完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
(二)征收程序逐步推进
预公告发布合规: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发布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明确了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使用)土地目的、范围、面积、规划用途等关键信息,保障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后续程序待开展:后续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涵盖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土地现状调查成果需相关土地权利人签字确认。之后还需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若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应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
(三)补偿安置相关要点
补偿原则遵循:征收应遵循公平合理补偿原则。对于集体土地征收,需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补偿方式多样:被征收人通常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如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
抢栽抢建规定明确: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拟征收(使用)土地上抢栽抢种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这符合防止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政策要求。
三、被征收人权益保障与风险提示
(一)权益保障途径
参与权保障:被征收人有权参与土地现状调查并对调查结果确认签字,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可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若多数人对方案有异议还可参与听证会,影响方案的制定和修改。
救济权保障: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风险提示
政策了解不足风险:被征收人若不及时了解拆迁政策,可能在补偿谈判、选择补偿方式等方面处于劣势,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未按规定操作风险:若被征收人在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农作物、树木或抢建设施,将无法获得补偿;若未配合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也可能影响后续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