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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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来宾城市拆迁政策: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及解析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9-18

来宾城市拆迁政策: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及解析
 
来宾市兴宾区正稳步推进2025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工作,总面积1.7606公顷土地将用于工业发展。本次征收严格遵循“片区综合地价×地类系数”的补偿原则,配合奖励机制与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土地征收补偿政策要点
 
补偿标准多元化:依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来政办函〔2023〕2号),针对不同土地类型制定了差异化补偿标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各异,且兴宾区对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有特殊规定,如集体建设用地按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0.9倍补偿,保障了不同土地权益人的利益。在征收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土地时,就根据土地地类(旱地、果园、乔木林地等)不同,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补偿。
 
奖励机制明确:为提高土地征收效率,鼓励被征收方积极配合,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来宾市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奖励标准的通知》(来政办发〔2020〕21号)执行奖励政策,奖励费为2000元/亩,涉及多种地类的征收项目中均有体现。
 
地上附着物补偿规范: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5号)执行,明确了补偿依据,确保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合理规范。
 
被征地农民保障完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解决后顾之忧。
 
农村危旧房拆除政策要点
 
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旨在清理拆除农村危房住人、危房养殖、闲置危房,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5036户拆除任务,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遵循原则合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负责制定拆除方案并实施;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规范程序、完善档案,保障拆除工作有序开展。
 
拆除范围和奖励明确:明确拆除对象为农村原用于居住的危旧房,传统村落保护、危改在建户(竣工入住后需自行拆除原危旧房且无奖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危旧房有不同处理方式。农户自行拆除危旧房给予20元/㎡的奖励补助,每户不超过1000元。
 
工作经费有保障:乡(镇)组织拆除危旧房按20元/㎡,每户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作为工作经费,明确了申请、复核、核拨流程,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当前拆迁政策执行建议
 
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线上平台、乡村广播等,深入宣传土地征收和危旧房拆除政策,确保群众理解政策内容和自身权益,提高配合度。
 
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相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要严格按照既定补偿标准进行核算和发放,杜绝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的情况,保障公平公正。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土地征收和危旧房拆除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出现侵害群众利益、违规操作等问题,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在拆迁过程中难免出现矛盾纠纷,应建立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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