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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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东营市房管局、自然资源局制定了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8-10

  关于下达东营市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局、 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分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我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鲁建住字〔2019〕18号),结合申报情况,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制定了我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现予下达,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计划任务

  2020年,我市计划棚户区改造开工3987套、基本建成2015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以下简称住房租赁补贴)701户。其中:

  东营区:棚户区改造开工197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 户;

  河口区:棚户区改造开工1607套、基本建成1607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00户;

  垦利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户;

  广饶县:棚户区改造开工408套、基本建成408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户;

  利津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户;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户;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5户。

  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推进时间节点要求

  (一)棚户区改造开工。2020年6月底前,开工项目开工率达到60%以上,9月底前全部开工。

  (二)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2020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达到60%以上,9月底前达到100%。

  (三)住房租赁补贴。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发放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汇报对接,加快手续办理。有关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工作牵头作用,加强向党委政府的汇报,加强与部门单位、街道社区等有关方面的协调对接,争取支持,协同作战;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推动项目尽早开工。

  (二)加强资金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积极筹措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多渠道筹集资金。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进度,及时提出用款申请,加大资金执行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各类资金监管,确保依法合规使用。

  (三)深化专项行动,促进竣工交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坚持一手抓开工、一手抓竣工,既抓当前项目、又抓往年项目,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推进责任,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两快两早”(快建成、快配套、早交付、早入住)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安置住房交付和入住,努力打通棚户区改造安置“最后一公里”,让棚户区改造居民早日实现“安居梦”

  (四)规范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要规范住房保障有关数据统计报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严格按要求在“山东省棚户区改造工作调度云平台”“全国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 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面。要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增强住房保障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 .东营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汇总表

  2.东营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计划表

  3.东营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建成计划表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6日

东营市房管局、自然资源局制定了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

东营市房管局、自然资源局制定了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

东营市房管局、自然资源局制定了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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