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

您的位置: 首页 > 房屋拆迁 > 棚户区改造 > 江西抚州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及2020年棚户区征...

棚户区改造

江西抚州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及2020年棚户区征收拆迁计划表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7-30

  抚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公布了《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2020年棚户区征迁任务计划表》。

  附文件原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精神,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20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棚户区改造征迁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疫情防控与棚户改造工作统筹推进,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双战双赢。

  二、加大改造力度

  紧紧抓住棚户区改造最后“窗口期”机遇,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认真把握和执行政策、范围与标准。重点将老城区内集中连片的脏乱差棚户区和城中村纳入改造范围。同时,注重连线成片,坚决防止棚户区改造“碎片化”现象。

  三、明确目标任务

  2020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数13117户,其中城市棚户区1226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84户,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673户。我市自我加压后,改造任务数提高至23860户;其中中心城区10060户(市本级6060户、高新区2000户、东临新区2000户)。

  四、压实属地责任

  为更好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强化属地政府“主责主业”,变过去“部门为主、属地政府参与配合”为“属地政府为主,部门参与配合”,实行每个项目组建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市分管领导负总责、属地党政领导挂点、其他领导驻点包干、街办(乡镇)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责任机制。

  五、落实项目资金

  根据棚户区改造任务数,共需要资金约215亿元(其中市本级约54亿元),按照80%的融资比例,共需要融资约172亿元(其中市本级约43亿元)。要抓紧做好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评估工作,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主动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拓展筹资渠道。要加快处理棚户区改造征收遗留问题,实现净地上市,缓解资金压力,提高棚户区改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完善保障措施

  在坚持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的基础上,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保障措施。

  (一)继续执行货币化安置购房补贴。新购商品房的被征收户可享受被征收房屋(仅限住房)评估价(不含装修价)的10%的购房补贴,将《棚户区货币安置户购买商品房享受房补的操作办法》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

  (二)继续执行货币化安置租赁补贴。鉴于市中心城区已无直配公房,将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选择货币补偿、且无其他住房并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困难家庭,列入住房货币化租赁补贴范围。

  (三)继续执行征收户子女入学政策。为方便棚户区改造征收户子女小学教育阶段入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允许其在签订征收合同后三年之内,在原址或安置地依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选择其一就近入学。即: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户,在被征收房屋原址或者新购商品房坐落点任选其一入学;选择实物安置(产权置换)的征收户,在被征收房屋原址或者安置房坐落点任选其一入学。

  (四)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力度。加快在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并尽快启动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建设工作。

  七、落实推进机制

  (一)限期完成任务。紧盯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按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在今年10月底全面完成,全市自我加压的任务在12月底全面完成。

  (二)注重常态调度。坚持棚户区改造项目部每天一调度、驻点包干领导每周一调度、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每月一调度,每个项目部要明确各阶段的任务,挂好作战图,倒排时间表。

  (三)坚持征收标准。各属地政府、街办(乡镇)要充分发挥熟悉民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组织党员、干部上门上户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坚持一个方案宣传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各项目部要做好征收房屋产权甄别工作,市房管局要做好面积复核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发挥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征收户在房屋征收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凡涉及自身及亲属征迁的公职人员,在自身带头签约的同时,还要督促亲属积极配合征迁工作;对公职人员及其亲属不配合或阻扰征迁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包干负责。

  (五)加强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限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督查调度,确保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房源到位。

  八、强化督查考核

  (一)严格督查通报。建立和落实“项目部周报、县(区)月报”制度,工作推进情况在市主要媒体适时公布。

  (二)严格考核考评。将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对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在年终考核中给予优先评优并推荐申报市及时奖励;对征迁工作中敢于担当、敢于攻坚克难、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优先评优,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启动约谈和问责。

  九、广泛宣传发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阻挠棚户区改造的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广泛认同、群众主动参与、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协调一致的良好氛围。

江西抚州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及2020年棚户区征收拆迁计划表

江西抚州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及2020年棚户区征收拆迁计划表

江西抚州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及2020年棚户区征收拆迁计划表

江西抚州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及2020年棚户区征收拆迁计划表

江西抚州2020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表及2020年棚户区征收拆迁计划表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