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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03-05
2026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宜宾市统一政策(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宜宾市政府
《宜宾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宜府发〔2025〕21号),全市统一执行,有效期5年宜宾市政府:
补偿构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宜宾市政府
住房安置:宅基地建房、安置房、货币补偿三选一,每人保底**30㎡**安置房
人员安置:符合条件者纳入养老社保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
过渡补助:货币补偿一次性发6个月;安置房过渡超12个月,第13个月起双倍计发宜宾市政府
南溪区
1.征地拆迁公告
预公告(〔2026〕第1号)珙县政府
项目:四川动力电池零碳经济产业园(2026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
范围:罗龙街道羊耳村6/7/8组、柏木村5/6组
公告期:2026年1月15日—1月29日珙县政府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5〕第7号)珙县政府
项目:2026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
范围:罗龙街道羊耳村6/7/8组(征收集体土地4.6469公顷)
公告期:2026年1月9日—2月8日珙县政府
2.补偿标准
土地:按川府函〔2023〕222号、南府通〔2023〕2号区片综合地价执行珙县政府
青苗/附着物:按川府函〔2024〕190号、宜府发〔2024〕7号标准珙县政府
3.安置政策
人员安置:羊耳村6/7/8组共85人纳入社保珙县政府
住房:安置房、货币补偿二选一,涉及拆迁22户珙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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