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统一政策(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宜宾市政府
《宜宾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宜府发〔2025〕21号),全市统一执行,有效期5年宜宾市政府:
补偿构成: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宜宾市政府
住房安置:宅基地建房、安置房、货币补偿三选一,每人保底**30㎡**安置房
人员安置:符合条件者纳入养老社保体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
过渡补助:货币补偿一次性发6个月;安置房过渡超12个月,第13个月起双倍计发宜宾市政府
翠屏区
1.征地拆迁公告
项目:天柏组团TC16-02/03/05/06/08地块(重点道路工程)翠屏区政府
范围:西郊街道金口村(涉及宜宾建中运业公司房屋征收)翠屏区政府
公告时间:2026年2月12日达成补偿意向,推进签约翠屏区政府
2.补偿标准(按市级统一政策执行)
土地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翠屏区最高约5.8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房屋:按合法面积评估补偿,装修补助按人数或面积核算宜宾市政府
3.安置政策
住房:货币补偿、安置房、宅基地建房三选一
社保: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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