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
征地拆迁公告:2025年12月有多则征收预告,如泰姜征预告〔2025〕第47号、52号,涉及张甸镇葛徐村集体、二十组,宫王村集体、十五组等,拟征收面积0.6706公顷,目的为成片开发,计划2026年推进。2025年9月发布泰姜征补安置〔2025〕第28号,征收三水街道新陈社区集体、八组、九组、十组土地,面积6.5229公顷,公示期已结束,后续安置等工作按计划推进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拆迁补偿标准:按苏政规〔2023〕12号及姜堰区对应文件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遵循泰政发〔2023〕104号。
拆迁安置政策:依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落实社保,安置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公告在姜堰区政府官网及村(社区)公示,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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