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征地拆迁公告
扬邗征告字(2026)第1-1号:2026年1月6日发布,征收新盛街道双墩村村属范围内土地,用于扬州市2025年度第4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文号苏政地〔2025〕551号,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以实际批复为准。
扬邗征告字(2026)第1-2号:2026年1月6日发布,2025年12月24日获江苏省政府苏政地〔2025〕551号批复,征收集体土地5.0307公顷,涉及西湖街道胡场村山头组,蜀岗村孔庄组,中心村大杨组、西杨组;新盛街道果园村村属、蚂蚁组邗江区人民政府。
扬邗征告字(2026)第1-3号:2026年1月6日发布,征收西湖街道蜀岗村茶场果园分场;新盛街道果园村村属、龟塘组、三里组,双墩村村属、月庄组、王庙组范围内土地,用于扬州市2025年度第4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按扬府规〔2023〕4号文件执行,上述涉及村组均按此标准执行邗江区人民政府。
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涉及安置西湖街道胡场村山头组1人,蜀岗村孔庄组5人,中心村西杨组12人;新盛街道果园村蚂蚁组12人邗江区人民政府。
青苗补偿:耕地2.25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按扬府规〔2023〕4号标准及实际数量补偿邗江区人民政府。
拆迁安置政策
农业人员安置结合社保安置与货币安置,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按江苏省相关社保办法执行。
房屋安置方面,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源按区域规划统筹安排,货币补偿按房屋评估价值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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