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
征地拆迁公告
2025年12月25日发布盐(都)征告字﹝2025﹞第32号,批准征收龙冈镇港北村0.1960公顷集体土地(苏政地〔2025〕456号),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四至:东至规划凤谐路西边线,南至规划龙韵路中心线向南6米,西至东址向西156米,北至规划龙韵路中心线向北6米,2026年推进补偿安置收尾。
学富镇蒋河村及一组2025年征地项目在2026年上半年完成安置。
拆迁补偿标准
区片II(龙冈镇、学富镇等大部分区域):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3500元/亩、安置补助费23500元/人,综合地价4.7万元/亩;建设用地4.7万元/亩,未利用地3.29万元/亩。
社会保障费用140516元/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盐政发〔2021〕12号文件结算。
拆迁安置政策
遵循《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盐城市相关实施办法,落实社保安置与货币安置。
公示期30日,接受村民反馈,确保安置资金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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