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
征地拆迁公告
暂无2026年1月后新增单独征地项目公告,延续2025年批次用地收尾工作,涉及南洋镇三尖居委会四组、便仓镇等村(居)。
2025年12月发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地价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
区片I(毓龙、大洋、先锋、文峰、五星街道及范围内行政村):综合地价5.4万元/亩,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各2.7万元/亩(人);集体建设用地同标准,未利用地按0.7倍即3.78万元/亩执行。
区片II(新洋、东亭湖、宝瓶湖街道,新兴、南洋、盐东、黄尖、便仓镇及范围内行政村):综合地价5.2万元/亩,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各2.6万元/亩(人);集体建设用地同标准,未利用地3.64万元/亩。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实结算,依据盐城市相关文件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执行,社会保障费用140516元/人。
安置方式包括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同步推进安置房建设,保障被征地农民居住权益。公示期30日,支持异议与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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