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昆山市
征地拆迁公告:昆征补〔2025〕第59号(2025-12-31发布,公示至2026-01-30),拟征收周庄镇农民集体及周庄镇高勇村农民集体土地,分别为0.7825公顷、0.1261公顷,均为建设用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昆征补〔2025〕第56号(2025-12-29发布,公示至2026-01-28),涉及昆山市开发区相关村组,用于工业用地储备。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按昆政规〔2024〕1号、昆政办抄〔2024〕20号执行;青苗补偿按昆办发〔2014〕93号标准,本次征地无青苗;地上附着物(不含房屋)按上述文件及本市补充细则评估补偿。
拆迁安置政策:按苏政发〔2021〕87号落实社会保障,不满16周岁安置人员仅获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需在2025-12-31至2026-01-30到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庄所办理补偿登记,书面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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