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
征地拆迁公告:吴征安置告〔2025〕102号(2025-12-24发布,公示至2026-01-23),拟征收光福镇福利村第二十二、二十三村民小组土地,总面积3.0601公顷,均为农用地(含耕地3.0450公顷),用于成片开发建设;吴征地告〔2025〕108号(2025-12-24发布,公示至2026-01-08),拟征收越溪街道龙翔社区、木林社区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按苏府规字〔2024〕6号、吴政发〔2024〕33号执行,适用区片Ⅰ综合地价;青苗与地上附着物按吴中区现行细则评估补偿,无人员安置相关补偿费用。
拆迁安置政策:按《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落实社会保障,已参保人员按原保障方式执行;被征收人需在2025-12-24至2026-01-23到光福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按现状调查结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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