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您的位置: 首页 > 维权必读 > 律师点评 > 辽宁省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律师点评

辽宁省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1-11
辽宁省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征地拆迁公告:2025年开展年度1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拟征收王府镇王府村3.1852公顷集体农用地,土地拟开发为物流仓储用地,用于烟花爆竹储存库新建项目。此外,县城内棚户区有房屋征收相关规划,征收前期的告知、现状调查等信息会按规定时限在村公示栏及政府平台公开。
 
拆迁补偿标准:城区棚改中,主房及室内装饰装修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价值。住宅选择现楼回迁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户每月300元支付6个月;选择已开工楼房回迁的支付12个月,货币补偿则支付3个月,搬家补助费每户800元。住改营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对应建筑面积计算,搬家补助费每户1600元,停产停业损失按对应标准补偿6个月。同时平房或带院二层楼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元,回迁的按签约时间划分不同奖励档次。
 
拆迁安置政策: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安置,安置房源为政府采购现房或已开工楼房。平房房产证记载面积小于52平方米的,可回迁到52平方米,增加面积部分按对应标准缴代建费。符合条件的附属房屋可申请42平方米回迁住宅,也可选择货币补偿并享受相应补助。农业户宅基地按房产证记载间数,每间房屋补助3600元。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本网站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