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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源市西安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0-23
辽宁省辽源市西安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辽源市西安区
 
征地拆迁公告:2025年2月10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辽源市北部生态新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占用西安区灯塔镇胜利村、灯塔村、东孟村、西孟村、太阳升村范围内土地,用地总面积82.1101公顷,用于公用设施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此次征地涉及一级和二级区片地价。土地补偿费方面,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等根据不同区片地价和相应比例计算,如耕地3.8196公顷×123万元/公顷×20%等,总计1473.8294万元。安置补助费同样根据不同区片地价和相应比例计算,总计5049.4126万元。两费补偿合计6523.2420万元。
 
拆迁安置政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拨付给村委会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由村委会发放给被征占土地的农民。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村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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