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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0-16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政策
 
黑河市北安市
 
征地拆迁公告:暂未找到北安市具体的最新征地拆迁公告,但根据黑河市拆迁管理办法,拆迁管理部门在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会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公告会张贴在拆迁范围内的显著位置,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黑河市人民政府2023年9月29日发布的通告,北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如下:城郊乡原长青村、原永青村、向前村、工农村为64元/平方米;二井镇、东胜乡、城郊乡(除原长青村、原永青村、向前村、工农村)、长水河农场、二龙山农场为42元/平方米;通北镇为40元/平方米;海星镇、主星乡为39元/平方米;赵光镇、赵光农场、杨家乡、石泉镇、红星农场、黑龙江省通北林业局有限公司(北安市境内林场和经营所)为38元/平方米;建设农场为36元/平方米。
 
拆迁安置政策:北安市拆迁安置过渡时间与补偿规定如下,实行期房安置的,由被拆迁人自找过渡房过渡,过渡安置期为18个月,过渡费按拆除有证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月计算,如遇特殊情况过渡期超过18个月,自逾期之日起,每超过六个月,过渡补助费增加一倍。实行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按拆除有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月计算,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过渡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按拆除有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计算,一次性安置发一次,过渡性安置发两次。非住宅房屋被拆除时,按有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发给搬迁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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