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
林口镇东丰村、东关村、阜隆村、红升村、七星泡村、友谊村、镇西村,龙爪镇民主村、暖泉村、湾龙村、兴隆村,古城镇四村:征收12.6292公顷,用于鲶鱼河治理工程(二期),公告期2025年4月22日至5月21日。
补偿标准:LK-1区65元/㎡、LK-2区39元/㎡、LK-3区36元/㎡,总额409.21万元;本次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安置政策: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18万元/人,共18人,计340.164万元),不足1人的村实行货币安置。
登记期限:2025年5月21日前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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