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
宁安镇河西村、兴林村,兰岗镇自兴村:征收用于图佳线K209+709道口平改立工程,批准日期2025年3月29日。
补偿标准:河西村(NA-4)58元/㎡;兴林村、自兴村(NA-5)47元/㎡。
安置政策: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及《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执行,未明确货币或房屋安置比例。
公告与期限:未注明具体公告日期及期限,以市政府发布为准。
宁安镇临城村、红升村:拟征收用于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公告日期2025年3月28日。
补偿标准:按《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执行,未公布具体标准。
安置政策:货币安置,未明确比例。
公告与期限:2025年3月28日,以市政府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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