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环市
拆迁公告:2025年3月6日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玉征告〔2025〕14号》,玉城街道2023-56号地块(玉城街道章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土地被征收。2025年5月21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后蛟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66.594亩。
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标准按照《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玉政发〔2023〕27号)等规定执行。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玉城街道章家B区块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玉征告〔2024〕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安置政策: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安置按套房置换、货币化安置方式,按照《玉城街道章家B区块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玉征告〔2024〕2号)等文件执行。
征地拆迁公告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多个土地征收公告,如路政征发(2025)1号、2号、3号等,但目前未获取到这些公告的具体内容。
2025年,路桥区有多个片区被纳入征收范围,如路南长浦南侧工业片区(调)撤销、峰江园区北路北侧工业片区(调)等。
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路桥区属于台州市区,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建设用地,一级区片9.4万元/亩、二级区片8.3万元/亩、三级区片7.3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级区片7.1万元/亩、二级区片6.2万元/亩、三级区片5.5万元/亩。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台政办函〔2021〕4号)执行。
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房(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拆迁安置政策
路桥区实行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政策,具体如下:
适用范围:第一期适用范围为路桥街道龙头王村、桐屿街道山羊居、桐杨居、东明村、凉溪村、杜岙村、盐岙村、上山童村范围内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市场化安置协议的。区内其他区域若以市场化安置方式征收的,可报区政府批准后按此方案执行。
安置方式:由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提供《路桥区市场化实物安置购房凭证》(房票),被征收人凭房票直接购买本区范围内由征收人指定的房源。
房票金额构成:被征收住宅房屋市场化安置的房票金额=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房票补贴。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市场化安置片区价×拟安置面积-产权调换安置结算款。房票补贴由市场化安置补贴、提前购房补贴和地下车位补贴三部分组成。
其他规定:房票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买卖、套现、赠与,有效期为36个月。被征收人购买的商品用房售价超过房票结算金额,其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与房产开发企业自行结算;购买的商品房总价少于房票金额的余额部分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房票有效期内重新开具房票。超过房票有效期未使用的,视同被征收人自行改为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标准为市场化安置标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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