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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16

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
 
征地拆迁公告:屈家岭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拟使用何集办事处西湖社区国有土地1.3692公顷、长滩办事处季河社区国有土地1.3302公顷、罗汉寺办事处瑜灵寺村国有土地0.3367公顷,土地用途为殡葬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该项目用地拟使用国有土地属屈家岭管理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确定的Ⅱ级、Ⅲ级区域范围,其中Ⅱ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42,200元/亩(土地补偿16,880元/亩、安置补偿25,320元/亩);Ⅲ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40,600元/亩(土地补偿16,240元/亩、安置补偿24,360元/亩)。
 
青苗、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补偿:根据《屈家岭管理区党委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屈家岭管理区收回责任田补偿标准(2024版)><屈家岭管理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等征收补偿标准(2024版)>的通知》(屈政办发〔2024〕9号),Ⅱ级区片青苗补偿标准为耕地1804元/亩、菜地1900元/亩,Ⅲ级区片青苗补偿标准为耕地1650元/亩、菜地1789元/亩,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按标准据实补偿,未颁布标准的参照市场价格或以中介机构的评估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安置政策:主要采取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同时结合土地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等措施。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文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使用国有土地农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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