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门市漳河新区
征地拆迁公告:
荆门西站北路交通道路节点工程:根据《东宝区2025年度第10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荆门西站北路交通道路节点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因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漳河镇苏集村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0.1155公顷,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高铁新城项目:地块一位于漳河新区西外环以东、漳河大道以南片区,地块二位于高铁站东片区,地块三位于高铁站西片区,地块四位于漳河大道以南、西外环以西片区,征收与高铁新城项目建设所需用地相关联的房屋和土地(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拆迁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Ⅱ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标准为69.45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标准的通知》(荆政办发〔2024〕12号)规定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标准的通知》(荆政办发〔2024〕12号)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别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安置政策: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政府鼓励货币化补偿。安置比例方面,征收砖混(框架)结构住房,按照建筑面积1:1比例还房;征收砖木结构住房,按建筑面积1:0.8的比例还房,其他结构房屋实行货币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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