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夹江县
征地拆迁公告:
征收土地范围:位于夹江县甘江镇顺河村12组、13组,华头镇柳溪村2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5976公顷,其中甘江镇顺河村12组3.3491公顷、13组0.0236公顷,华头镇柳溪村2组0.2249公顷,均为农用地。
征收土地目的:拟用于夹江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详见《夹江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该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当向夹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或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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