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山市沐川县
征地拆迁公告:乐山沐川城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沐溪镇凤凰村1组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10.7655亩。
拆迁补偿标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安置按《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46号)执行;货币补偿安置标准按《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沐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沐府函〔2023〕11号)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青苗补偿按乐府函〔2024〕109号标准执行,附着物按《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和《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执行,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按《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征地补偿安置采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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