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剑阁县
征地拆迁公告: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剑阁县碗泉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548号)批准,征收剑阁县开封镇庙湾社区、庆丰村、泉水村、碗泉社区等集体土地共0.0630公顷,用于碗泉风电项目建设用地。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4日。
拆迁补偿标准:该批次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及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关于广元市剑阁县西庙风电项目、碗泉风电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剑府通〔2023〕27号)规定执行。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府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已发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的,按照原公告确定的方案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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