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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征地拆迁公告及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政策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6-10

利州区
 
征地拆迁公告:
 
广利集征〔2025〕2号: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大石镇缠龙村2、3组;东坝街道莲花池社区4组;雪峰街道华山路社区5组,九华社区团结、向前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共计27.9658公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30日。
 
广利集征〔2025〕1号: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宝轮镇清江村1、2、3、4组,泥窝社区4组,红星村1组,爱国社区1、2、3、4组,花园社区2组,新街社区2、3组,云峰社区2、3组的集体土地,面积共计20.9399公顷,用于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用地。
 
拆迁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及农用地以外的集体土地: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元市利州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广利府发〔2023〕8号)相关规定执行。
 
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广府函〔2024〕46号)相关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因土地征收而失地的农民,按政策规定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征收部门或征收实施单位应配合当地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及被征地农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办理被征地农民转非、参保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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