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部新区
拆迁范围:草池街道白马村3、4、5、6组、国防村7、8组集体土地;草池街道集体崔家村6、8组、平桥村集体10、11、12组、长河村7组、福田街道集体大古村17组、玉成街道秀才沟社区3、5、6、7、8、9、10、12组集体土地。贾家街道竹林村13、18组。
补偿标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执行,土地征收补偿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等文件规定计算。
安置政策:按照相关政策,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养老保障、医疗和失业保险等安置,安置方式包括货币化安置或者现(建)房安置等,应安置住房人员可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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