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海沧区
青礁场平配套绿化工程项目
征地拆迁公告:因项目建设需要,需征收海沧区海沧街道青礁村、囷瑶村范围内的土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于2025年1月10日起公示征求意见30日,征求意见期内无相关权利人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异议或申请听证。
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规〔2023〕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23〕15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补充通知》(厦府〔2023〕16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23〕251号)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未涉及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无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按我市相关征收法律法规执行。
海翔大道北侧与茂林路西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
征地拆迁公告: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5〕16号)批准,征收海沧区东孚街道东埔社区0.1380公顷集体土地、山边社区0.0756公顷集体土地,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2136公顷土地作为项目用地。本项目已按《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翔大道北侧与茂林路西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厦海政征〔2024〕89号)公布的补偿标准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标准:按《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海翔大道北侧与茂林路西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厦海政征〔2024〕89号)公布的补偿标准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征收土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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