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陵区
征地拆迁公告:
征收范围为广陵区汤汪街道横沟村村属、横沟村花园组、三联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执行。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相关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汤汪街道按规定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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