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海县
征地拆迁公告:滨港拟征告〔2024〕8号公告显示,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翻身河村九组、六合庄村七组范围内。公告在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
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滨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滨政发〔2023〕86号)的规定执行。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城市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21〕12号)的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22〕4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