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市淮安区
征地拆迁公告:根据淮安区征补安置〔2025〕45号公告,本次拟征收土地(25SG-4地块)位于山阳街道办事处干沟村村集体、车路村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用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淮安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淮政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淮安区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40,000元/亩,土地补偿费为2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20,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发〔2011〕104号)的规定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淮安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