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钟楼区
征地拆迁公告:2024-钟21地块拟征收邹区镇林场村北湾组、桥东村楼下组农民集体土地。
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常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常政规〔2023〕6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区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69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为330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36000元/人。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所在片区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所在片区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7倍执行。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结算。
安置政策: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若干规定》(常政规〔2022〕3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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