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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协议拆迁……您家的房子,是被以什么名义拆迁的呢?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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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拆迁户搞不懂明明自己的房子才建好不久,为什么却被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要求拆除;搞不懂周边的房价明明已经一平方1万多,自家城中村内房屋的拆迁补偿却达不到这个标准;搞不懂明明没有政府文件,为什么却有人来和自己签征收补偿协议?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协议拆迁……

  不得不说,在征地拆迁中,各种花样繁多的拆迁名目令人眼花缭乱,既“似曾相识”又“似是而非”。不知您家的房子,又是被以什么名义拆迁的呢?不同名义的拆迁又有何区别呢?

  No.1、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通常是指国有土地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本是利国利民的工程,但在个别地区的拆迁中却变了味道,不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不论房子建成时间长还是短,不论居住条件好还是差,都被冠以棚户区改造的帽子。

  这些个别地区以棚户区改造之名义拆迁,背地里却大搞商业开发,此行为的目的是拆迁办可以避免上一级政府的更多监督和审批,在征收过程中能更加游刃有余的应对拆迁户。但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协议拆迁……您家的房子,是被以什么名义拆迁的呢?

  如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确认自己的土地性质,了解自己的房屋的补偿标准,查看征收部门有无征收的相关审批文件等。

  No.2、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被称为都市里的农村,大部门是由于城市扩张时,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居民区。城中村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有些城中村地理位置非常优越,但是土地性质仍然是集体土地。

  如果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划入城市规划范围内,也属于广义的城中村。如果需要征收,仍需适用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然而在实践中,有的拆迁办却抓住了所征土地为集体这一点,给予拆迁户较低的补偿。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协议拆迁……您家的房子,是被以什么名义拆迁的呢?

  由于城市的房价普遍较高,处于城中村的房屋拆迁时,虽然是集体土地,但是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拆迁户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同等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争取补偿,这样才能保障原有生活居住水平不降低。

  No.3、协议拆迁

  协议拆迁是地位平等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拆迁意愿,签订拆迁协议而进行的拆迁。

  与正常的征收程序相比,协议拆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通常是拆迁户与开发商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不是与政府部门;

  2.可以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3.不具有强制性,不能够司法强拆;

  4.不需要经过严格而又繁杂的征收审批程序。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协议拆迁……您家的房子,是被以什么名义拆迁的呢?

  因为协议拆迁的第四点可以规避严格的审批程序的束缚,所以受到了一些拆迁办的青睐。拆迁户需要注意的是,协议拆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平等”两字,拆迁办与拆迁户都是平等主体。因为协议拆迁可以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也无需经过正规的征收审批程序,所以不具备强制力。拆迁户如果不想拆,认为补偿达不到预期,就可以不拆迁,不用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除此之外还有土地增减挂钩、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土地储备、土地腾退等拆迁名义,但无论以什么样的名义,该有的合法程序一个都不能缺,该公布的文件一张都不能少,该给予的补偿一分都不能被剥夺。如果对自己家正在面临的征收项目有疑问,必要时,可以委托拆迁律师介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等方式来获知相关信息。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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